RUN

──如我的愛,一直到永恆的盡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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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生總是在跑。

 

小學的時候,我總是排在隊伍的最前頭。個子矮小,朋友也不多,但我還是很喜歡上學。只要我乖乖坐在課室裡聽完八節課,下課鐘聲一響,我就可以到運動場跑個好幾圈。

 

當時我是田徑隊裡唯一的亞洲人,但老師沒有因為這樣而忽略我,每次陪我到天黑才趕我回家,常常帶好吃的好喝的給我。也是因為田徑隊老師,我才能吃得飽飽的回家,又可以免掉一頓晚餐。

 

在田徑隊裡待了幾年,到了初中,才跟田徑隊絕了緣。

 

媽媽說,實在無法負擔我參加課外活動的費用,要買新跑鞋的話,就得自己去賺錢。我不怪媽媽,因為鞋子是我要穿的,那我賺錢買也是很正常的事啊。

 

所以我開始了打工的生活,每天下課後,就去韓國餐館當跑腿。

 

從那時候開始,我摸熟了橙郡的每個角落。哪裡有最便宜的熱狗,哪裡可以喝到免費的水,哪裡可以看跳舞表演,哪裡住著有錢人家,我都知道。

 

我既不覺得辛苦,也不覺得苦悶,就是有點孤獨,充實的孤獨。

 

住在對面公寓的Tony哥常來餐館跟我一起吃飯,藉機借錄影帶、借CD給我,跟我聊很多關於音樂和舞蹈的事,即使當時的我一無所知,沒有夢想,也不知道自己的將來。

 

Jason,這個週末要來我家玩嗎?」Tony哥把肉夾到我碗裡,說。

 

就在那個週末,我沒有去打工,也沒有去圖書館學習,而我遇見了一個叫Eric的人。

 

Eric在富勒頓讀書,來餐館要轉好幾次公車,但他還是每天在街尾轉角處等我。打工結束後,我帶他去我所知道的地方,去偷看人家舞團練習,去看地下舞者尬舞。Eric學習很快,他把學到的、模仿到的教給我,直到我們在附近開始有名起來,膽子也變得越來越大。

 

「我們去比賽怎麼樣?」Eric從褲子口袋裡掏出一張皺巴巴的紙,上面用草寫著Eric MunJason Lee兩個名字,一看就知道是他的字。

 

「你瘋了嗎?」我咯咯的笑著,「我們甚麼都不懂啊。」

 

的確,我們的舞只是從這邊學、從那邊學,混雜而成的一堆舞步。

 

「對啊,是瘋了吧?」Eric把紙塞進我的手中。

 

於是,我和瘋子Eric一起跑到了好萊塢。好萊塢附近有很多地下舞廳、地下劇場,每天都舉辦不同的比賽和選秀活動。

 

那天的Eric穿著當時最流行的闊褲子,加大碼的T裇,頭髮六四分界,還從爸爸那裡偷來古龍水,噴得滿身都是濃烈的味道。而我穿著衣櫃裡最闊的褲子,白色的背心,從Eric那裡借來一條很幼的金鏈子。現在回想也覺得當時很窘很可笑。

 

那是一間韓國人開的酒吧。與其說是比賽,其實也不過是加州韓國人之間的聯誼會,最受歡迎的表演者可以得到獎金。

 

當天來了很多人,我們要蹲在舞台前等待上台。流著汗水的年輕人擠在一起,加上不會息滅的傲氣,我們之間彌漫著緊張的氛圍。

 

過了好一會兒,有三個染著金髮的男生擠進來。他們斜眼看了看我們倆,用腳示意我們挪過去。我瞥了瞥Eric,他看著自己的鞋,沒有說話。我只好抱住腿,縮成更小一團,好挪出一點位置。

 

那三人坐好以後,可能是無聊了,居然問起我話來。

 

「你從哪裡來?」

 

「橙郡。」

 

「哦……迪士尼樂園。」

 

我沒有出聲回答,再瞥了瞥Eric

 

「為甚麼不回我的話?」

 

「啊?」

 

「你衣服從那裡買的?」

 

「我自己帶來的。」

 

那三人竊竊地笑起來,用手勾起我的衣角,「你穿這衣服連迪士尼樂園都不會讓你進去吧?」

 

「我──」

 

那些畫滿青龍白虎的手臂跨過來,亂揉我的頭髮,「小崽子!」

 

我才嗅到他們一身的酒氣。

 

Eric還是那樣呆看著鞋子,沒有吱一聲。直到台上的人剛好表演完,台下掌聲如雷,Eric在掌聲中站了起來。

 

我拉著他的手指尖,地問:「你去哪裡?」

 

「去買水。」

 

「快點回來!」我急切地說。

 

「嗯。」

 

但等了好一會兒,Eric還沒有回來。下一個出場的就是我們了,我焦急地四處張望,才看見Eric在吧台,手裡拿著一瓶水。

 

我看著他邊走過來,邊打開蓋子,然後把水全倒在那三個人身上,全頭到尾,一滴不剩。

 

我心裡看得爽極了,噗滋地笑出來。Eric還不慌不忙地扭好瓶蓋,把水瓶扔到他們身上,再示意我起來離開。我還來及看那三人的反應,就跟著Eric從前門離開了酒吧。

 

才踏出門口,Eric就拉著我的手開始跑起來。

 

十點多的好萊塢燈火通明,這裡是不夜城,承載著無數個不夜的夢想。我和Eric穿梭在這個不夜城中,揮霍著我們的青春,向前跑。

 

衝出烏煙瘴氣的地方,經過那些投懷送抱的女明星,販賣夢想的商業家,在五光十色的霓虹燈下,我們肆無忌憚地向著心中的方向直跑。

 

Eric哥!」我大叫。

 

「甚麼?!」

 

「我們到底為甚麼要跑啊?」

 

「想生存的話,」他喘著氣回說,「就得繼續跑啊!」

 

我們都大笑起來,笑得掏心掏肺。

 

那一天,我們連夜住車回橙郡。

 

聽說那一晚拿到獎金的人,叫申彗星。

 

為了生存,我又跑了很長的路,從美國一直到了韓國。

 

後來,我身邊總是有五個人,我們形影不離。

 

是為了生存,是為了夢想,也是為了彼此。

 

2003年,一個異常漆黑的晚上,我們六個人背上沉重的行李,離別了我們的宿舍,我們夢想的起點。那時候,我們都有了各自的新家,但誰都不敢回家。

 

東萬哥說,「孩子們,走,我們去濟州島,去漢拿山。」

 

除了東萬哥以外,我們都是爬山的門外漢。日出之前,路很黑,只能靠頭燈的光照亮前面的路。雖然辛苦,但沒法放棄。

 

一路上,我緊緊地抓住Eric的手。他笑著問我,「都這麼大一個人了,還在怕甚麼?」

 

「怕會走失啊。」

 

Eric沒有說我笨,沒有說我白痴,只是把我的手拉進他的口袋裡。

 

「手露在外面很冷的。」他說。

 

「就你不冷嗎?」我抓起他的手,兩隻手一起塞進他寬大的口袋裡。

 

天色慢慢變得明亮,地平線逐漸泛白,太陽在山峰間蠢蠢欲動,終點就在抬頭可見的地方。山路變得寬闊,再也不用怕誰會跌倒,誰會墮後,誰會在半路走失。

 

我們腳踏實地,才走到這裡。

 

「呀,你們快看,」走著最前的東萬哥向遠方一指,「日出了。」

 

大家都走到山崖邊看日出。

 

倏然,Eric握緊了口袋裡的手,長長嘆了一口氣。

 

我不敢看他的表情,轉過頭去,直勾勾地盯著破曉。

 

「你知道我們為甚麼要跑到這裡嗎?」他的語氣很平淡。

 

我心不在弦,四處張望,沒有回答他的問題。

 

他鬆開口袋裡握緊的手,摸了摸我的頭,「是為了自由啊。」

 

他從隊伍的最後走到最前,跟東萬哥耳語了幾句。東萬哥隨即從包包裡搜索甚麼東西,Eric哥則坐到一旁。

 

然後東萬哥掏出了急救包,跪在Eric面前,脫掉他的鞋子。

 

Eric右腳的襪子沾滿了血跡。

 

東萬哥邊罵他白痴,邊給他上藥。

 

而我,站在原地,呆呆地看著那情景,嚎啕大哭起來……

 

如今,我們生存下來,也獲得自由了,但我還在跑。

 

公司的孩子們總是問我為甚麼通宵達旦地工作。

 

「是為了未來。」我耐心地告訴他們,有些人似懂非懂的點點頭。

 

既然不知道未來的路,那就自己去跑,去創造一條路。

 

更何況,我不是一個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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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想聽的睡前故事已經說完了。」

 

Andy轉身去收拾辦公桌上的生日蛋糕,再回到Eric身旁,伏身為在沙發上熟睡的Eric添上被子,看他胸口平穩地起伏,看來正在做個好夢。

 

「先鎬啊……生日快樂……」是Eric說夢話的聲音。

 

Andy愣了愣。

 

Eric翻了翻身,繼續沉沉睡去。

 

Andy伏在Eric身旁,看著他的睡顏,直到敵不過睡意,垂下眼簾。

 

我們跑,都有個理由。

 

因為那個理由,我們才跑到了今天。

 

人生的第三十五年,Andy還在跑。

 

所以無論辛酸苦辣,我們都得繼續跑。

 

因為他是我們的理由,為了他,堅持下去。

 

讓我們都陪在他身邊,跑到永恆的盡頭。

 

END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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露露醬的後記


我總是幻想20年前兩個少年在LA街頭上奔跑的模樣

我對那時候的他們是憧憬的

自由自在的花樣年華

從10多歲的青蔥少年,到35歲成熟穩重的An社長

是甚麼讓他跑到了現在,是甚麼讓他跑到了我們身邊

即使只是我帶著私心的推測,我也希望那就是Eric

那樣美好的歲月如果回不去了

就讓它留在心底裡

成為讓他跑向下一個階段的力量吧


世上最美好的李先鎬,祝你生日快樂,我們永遠都愛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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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orrisbub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